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学术地位和核心竞争力,加强我校高层次人才的培养,鼓励我校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设置的专业技术特聘岗位,校内享受专业技术三级、四级待遇,聘期为三年。
二、专业技术特聘岗位聘用条件:
(一)在我校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在岗在职人员,可以竞聘专业技术三级特聘岗位;在我校专业技术副高级岗位、且具有博士学位的在岗在职人员,可以竞聘专业技术四级特聘岗位。
(二)近五年主持国家级(竞聘四级特聘岗位:省部级)项目至少1项;同时必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校认定的A、B类论文6篇(四级岗位:4篇),哲学社会科学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校认定的C类4篇(四级岗位:2篇)。
2、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200万(四级岗位:100万元)。
3、获国家发明专利2项(四级岗位:1项)。
4、科研成果转化,学位直接收入40万元(四级岗位:20万元)。
三、专业技术特聘岗位的聘用,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填报《内江师范学院专业技术特聘岗位聘用申请表》,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报送所在二级学院。
(二)单位初审。所在二级学院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出具评议意见,经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人事处。
(三)部门复核。科技与学科建设处负责核实申报人的申报条件。
(四)学校审批。人事处将申报人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
(五)签订合同。人事处负责与学校审批同意受聘人签订聘用合同,并负责落实各项待遇。受聘人正常晋升专业技术三、四级职务后,合同自动终止。
四、校内特聘岗位人员,享受所聘任岗位的所有待遇,并由所在单位纳入聘任岗位的考核与管理。在聘期内须完成下列任务:
(一)聘任前的在研项目在聘期内顺利结项。
(二)完成以下工作任务之一:
1、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校认定的A、B类论文8篇(四级:4篇),哲学社会科学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校认定的C类6篇(四级:3篇)。
2、横向科研项目到校经费200万(四级:100万元)。
3、获国家发明专利2项(四级:1项)。
4、科研成果转化,学位直接收入20万元(四级:10万元)。
五、聘期结束,相关待遇终止,转为常规人员管理。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