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充分发挥校外优秀专家、学者和杰出人才对我校学科建设工作的指导、推动作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领军人才柔性引进是指以合同、聘期管理的方式,将人事关系暂无法转入到我校的领军人才,引进到我校实际参与学科建设工作。
领军人才柔性引进工作坚持以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为依据,紧密结合已有重点(建设)学科、学校布局的4个专业学位建设点、省部级以上的平台基地建设需求,优先引进、校内聘用相关重点学科、急需发展学科所紧缺的优秀人才。
二、领军人才柔性引进的范围: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中组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级教学名师;人社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二级教授;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省部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荣誉称号获得者;以及国(境)外专家。
三、柔性引进的程序:
(一)由聘用单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
1、拟聘报告。报告要阐明聘用理由,受聘人员考察情况,拟聘期限,工作目标,待遇和报酬等;
2、拟聘人员简历,相关学历、资历和业绩证明材料;
3、《内江师范学院领军人才柔性引进审批表》;
(二)人事处汇总,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三)学校批准后,人事处、聘用单位与受聘人签订有关协议,人事处制发证书。
四、柔性引进领军人才的工作目标:
柔性引进领军人才聘期内(首聘期三年)应完成以下工作目标:
(一)以我校科研人员为主建立科研团队,并以我校科研人员为第一申报人、以我校为申报单位成功申报国家级科研课题1项;
(二)指导我校科研人员开展科研工作,并以我校科研人员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我校为署名单位,完成以下任务之一:
1、自然科学类发表论文3篇、哲学社会科学类发表论文2篇,均被SCI、EI、SSCI、CSSCI源期刊收录。
2、在SCI分区二区以上发表论文1篇。
3、学校认定的A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
4、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校长办公会审定,属重大科技成果的。
(三)完成相关学科前沿领域学术讲座1次。
五、柔性引进领军人才的待遇:
采取“一人一议”方式,由学校办公会确定。
六、柔性引进领军人才的管理:
(一)柔性引进领军人才受聘期间,日常管理由各二级学院负责。聘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服务协议书。
(二)柔性引进领军人才来校工作所需的办公用房、食宿费用、交通费用等由各二级学院自主安排解决;后勤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决过渡住房安排、生活设施配备、办公设备配备等。
(三)柔性引进人才指导我校科研团队以我校名义承接的科研项目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及专利归我校所有;
(四)聘期内,若订立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致使协议无法全面履行;或订立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与原签订的协议相关条款不再适应的,经双方协商同意, 变更聘用协议。
七、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